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5366号


2026-07-30  来源:本站

  王政因保管不善,将汉阳区赫山新村46号碧水晴天三期208栋13层4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5)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0230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政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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