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3384号


2026-07-29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3384号

  根据(2026)鄂0103执908号之一,(2026)鄂0103执908号之二,谭代瑞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74831号 宋晓燕,秦勉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1013009GB00011F00020048  洪山区珞狮路449号狮城名居2栋15层1503房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9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