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378号
根据(2025)鄂0102执恢1178号之二、(2025)鄂0102执恢1178号,陈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7)武汉市江岸不动产证明第0016487号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岸支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13004GB00004F00010456 | 江岸区中山大道707号政和广场10层附A1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