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3349号


2026-07-28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3349号

  根据(2026)鄂0115执恢176号,张竣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35173号 方志平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5003004GB00050F00070024  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栗庙村保利清能西海岸一区G2栋6层4室  依据(2026)鄂0115执恢17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解除该房屋的查封、抵押,并过户至张竣淇名下。 
2 鄂(2019)武汉市江夏不动产证明第0032693号 方志平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5003004GB00050F00070024  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栗庙村保利清能西海岸一区G2栋6层4室  依据(2026)鄂0115执恢17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解除该房屋的查封、抵押,并过户至张竣淇名下。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8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