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314号
根据(2025)鄂0106执恢2284号,(2025)鄂0106执恢2284号之一,黄哲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1)武汉市洪山不动产证明第0002178号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1013003GB00018F00020003 | 洪山区珞瑜路333号东湖名居小区1栋2单元11层2-1102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