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293号
根据(2022)鄂1126执2873号之三,(2022)鄂1126执2873号,蕲春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9)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81727号 | 武汉东原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1015005GB00023F00080180 | 洪山区烽胜路66号胜利村“城中村”改造K2地块(一期)1栋1单元25层4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