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5125号


2026-07-22  来源:本站

  陈新敏,高文鹏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水果湖街安顺家园梅岭二号(原4栋)2单元17层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昌国用(商2010)字第15076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昌2010016066-1)/《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昌2010016066-2)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新敏,高文鹏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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