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信路光谷创业街10号楼(原二期3号楼)A座1单元26层01号的《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武房商证湖字第20090859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东湖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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