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5086号


2026-07-21  来源:本站

  肖森林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关山街关山一路325号21栋4单元301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洪国用(2001改)字第23383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省直字第20011115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森林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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