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217号
根据(2026)鄂0104执1049号之二、(2026)鄂0104执1049号,桂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3)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42519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硚口区支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4003004GB00145F00060101 | 硚口区解放大道和古田二路交汇处新建居住、中学、公园绿地项目(C地块)6栋/单元22层(3)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