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3206号


2026-07-20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3206号

  根据(2025)鄂0103执3870号,蔡晨羽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18804号 武汉万科鲩子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03004005GB00010F00030001  江汉区长江日报路79-3号鲩子湖村K2地块3栋/单元46层1号  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蔡晨羽(公民身份号码420106200002022042)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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