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3204号


2026-07-20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3204号

  根据(2026)鄂0112执恢124号,王雕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东国用(商2013)第130302177号 邓绍添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2409005GB00001F00260011  东西湖区三店农场航天嘉园一期5栋3单元202室   
2 武房权证东字第2013003135号 邓绍添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2409005GB00001F00260011  东西湖区三店农场航天嘉园一期5栋3单元202室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0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