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华丽、肖永洪因保管不善,将蔡甸区新天村恒大绿洲18栋1单元9层903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蔡国用(2014)第2227-1、蔡国用(2014)第2227-2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蔡2014002211-1、蔡2014002211-2)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华丽、肖永洪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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