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193号
根据(2026)鄂0117执恢210号之一,陈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54600号 | 李勇军,彭俐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6005003GB00099F00010262 | 武昌区中华路39号华东天地/栋/单元2层商79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