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3173号


2026-07-16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3173号

  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鄂0115执315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夏国用(2016)第098号 武汉市占枫商贸有限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5003007GB00022F99990001  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长咀村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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