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4968号


2026-07-16  来源:本站

  杨群燕,杨居成因保管不善,将新洲区阳逻街平江西路水映澜湾6栋2单元11层2-11-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新国用(2011)第转661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新字第200901778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群燕,杨居成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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