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147号
根据(2025)鄂0111执4733号,(2025)鄂0111执4733号之二,吴沉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1)武汉市洪山不动产证明第0015836号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1019013GB00006F00200021 | 洪山区白沙洲大道5号住宅及配套(红霞村K2地块二期)16栋1单元4层3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