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4913号


2026-07-15  来源:本站

  陈志和,余和荣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舒安街燎原村陈屋基湾1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8)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2974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志和,余和荣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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