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3120号


2026-07-13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3120号

  根据(2026)鄂0104执1474号,(2026)鄂0104执1474号之三,欧晓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3)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43400号 欧阳河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1019008GB00007F00030195  洪山区建阳四路与青菱湖西路交汇处西北部卓刀泉村城中村改造二期A包K5地块(南益·名悦华府)一期3栋2单元24层2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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