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4833号


2026-07-13  来源:本站

  吴涛,李娜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349号光谷新世界中心B地块13栋1单元13层0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7)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41157号,鄂(2017)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41158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涛,李娜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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