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107号
根据(2024)鄂0106执恢1750号,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5)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7502号 | 杨胜华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200006GB00032F00300014 | 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18号百步亭花园景兰苑307等12套 | 依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4)鄂0106执恢1750号之三、四、五、七、九至十六和(2024)鄂0106执恢1750号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文书原件见协执过户档案内。 |
| 2 | 鄂(2025)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7502号 | 杨胜华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200006GB00032F00290019 | 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18号百步亭花园景兰苑307等12套 | 依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4)鄂0106执恢1750号之三、四、五、七、九至十六和(2024)鄂0106执恢1750号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文书原件见协执过户档案内。 |
| 3 | 鄂(2025)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7502号 | 杨胜华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200006GB00032F00120062 | 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18号百步亭花园景兰苑307等12套 | 依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4)鄂0106执恢1750号之三、四、五、七、九至十六和(2024)鄂0106执恢1750号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文书原件见协执过户档案内。 |
| 4 | 鄂(2025)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7502号 | 杨胜华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200006GB00032F00300017 | 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18号百步亭花园景兰苑307等12套 | 依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4)鄂0106执恢1750号之三、四、五、七、九至十六和(2024)鄂0106执恢1750号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文书原件见协执过户档案内。 |
| 5 | 鄂(2025)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7502号 | 杨胜华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200006GB00032F00300050 | 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18号百步亭花园景兰苑307等12套 | 依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4)鄂0106执恢1750号之三、四、五、七、九至十六和(2024)鄂0106执恢1750号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文书原件见协执过户档案内。 |
| 6 | 鄂(2025)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7502号 | 杨胜华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200006GB00032F00390076 | 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18号百步亭花园景兰苑307等12套 | 依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4)鄂0106执恢1750号之三、四、五、七、九至十六和(2024)鄂0106执恢1750号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文书原件见协执过户档案内。 |
| 7 | 鄂(2025)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7502号 | 杨胜华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200006GB00032F00300016 | 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18号百步亭花园景兰苑307等12套 | 依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4)鄂0106执恢1750号之三、四、五、七、九至十六和(2024)鄂0106执恢1750号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文书原件见协执过户档案内。 |
| 8 | 鄂(2025)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7502号 | 杨胜华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200006GB00032F00300023 | 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18号百步亭花园景兰苑307等12套 | 依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4)鄂0106执恢1750号之三、四、五、七、九至十六和(2024)鄂0106执恢1750号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文书原件见协执过户档案内。 |
| 9 | 鄂(2025)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7502号 | 杨胜华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200006GB00032F00300019 | 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18号百步亭花园景兰苑307等12套 | 依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4)鄂0106执恢1750号之三、四、五、七、九至十六和(2024)鄂0106执恢1750号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文书原件见协执过户档案内。 |
| 10 | 鄂(2025)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7502号 | 杨胜华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200006GB00032F00300056 | 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18号百步亭花园景兰苑307等12套 | 依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4)鄂0106执恢1750号之三、四、五、七、九至十六和(2024)鄂0106执恢1750号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文书原件见协执过户档案内。 |
| 11 | 鄂(2025)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7502号 | 杨胜华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200006GB00032F00300059 | 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18号百步亭花园景兰苑307等12套 | 依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4)鄂0106执恢1750号之三、四、五、七、九至十六和(2024)鄂0106执恢1750号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文书原件见协执过户档案内。 |
| 12 | 鄂(2025)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7502号 | 杨胜华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200006GB00032F00300020 | 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18号百步亭花园景兰苑307等12套 | 依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4)鄂0106执恢1750号之三、四、五、七、九至十六和(2024)鄂0106执恢1750号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文书原件见协执过户档案内。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