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105号
根据(2024)鄂01破4号,武汉市时代天宇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2)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55151号 | 吴晓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4001005GB00001F00120005 | 硚口区一清路168号竹叶海嘉园7栋1单元2层1号 | 2026年7月1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鄂01破4号之一和(2024)鄂01破4号的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解除硚口区一清路168号竹叶海嘉园7栋1单元2层1号房屋的抵押登记。送达人:孙文楷、谈桔芳。 文书原件见QKBQ2026021580。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