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098号
根据《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2025)鄂01执恢265号之二,(2025)鄂01执恢265号,武汉沃德之家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青2014001833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 | 房屋他项权证 | 420107003003GB00002F00050001 | 青山区现代梅竹园112栋会所1号至7号 | 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2025)鄂01执恢265号之二,(2025)鄂01执恢265号内容办理抵押注销。送达人员:刘俊。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