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018号
根据(2026)鄂0105执恢127号之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3)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15321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3001003GB00023F00140116 | 江汉区贺家墩村福星惠誉·福星城(二期)14栋30层4室 | 解押、解封并协助执行过户至董咀良(公民身份号码:430424197909194412)。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