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3000号


2026-07-06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3000号

  根据(2026)鄂0116执恢165号之二,王奔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4)武汉市黄陂不动产证明第0010460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黄陂区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6005019GB00080F01130016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大道48号恒达·盘龙湾梅苑二期33栋1单元2层1室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解除抵押登记。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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