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4596号


2026-07-02  来源:本站

  严家凤,吴志敏因保管不善,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4C2地块果岭公元二期9、10栋首层(半地下) 层133商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0)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0110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严家凤,吴志敏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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