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诚兴装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3-4号1楼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21625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雪沐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0-23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地籍05字第861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杨新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8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306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殷国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6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626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经文,陈建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0-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476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爱荣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342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徐琇瑶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49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96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戴作義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2单元4楼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31012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汉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4#2层2、3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742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万会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6-50#1-3-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2)第0870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邓梅英,胡开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3号(原7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500172,昌20050451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朱友臣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3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433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顺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6-50#2-4-4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2859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钟胜飞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四巷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955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邹建鄂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1-6-3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587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朱桃荣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黄鹤楼西厂口28号(老40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1)第0261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才献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3-4#6楼1、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商2001)第0002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胡菊英,朱有臣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3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433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汪云程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体育街26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4-136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高德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20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92-53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综合开发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黄鹤廊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地籍昌字第031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徐细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路街武昌路46-50号1-3-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1667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周德建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1-3-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字第0851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朱秀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4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4-221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尹本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19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69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殷继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8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437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汉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4#2层2、3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539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章茶香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07#2-3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285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孙冬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路73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字第0195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孙冬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路73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10241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高廷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6号3-4-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9921532A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郑恩香,郑汉卿,郑黎香,郑渝香,郑介卿,郑竹香,龙惠英,郑菊香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0-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地籍更字第05-144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董汉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0-1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1)第0120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杨海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3)第0069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肖汉中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07#2-1、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448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房地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路77号79号8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直408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叶谷荣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路83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35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又芝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1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4-216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吴水莲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18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4-192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金汉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1-5-3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762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谈小环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8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3)第0004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章茶香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07#2-3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0762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建民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30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9-12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吴华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07号4-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370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彭友珍,谌金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2-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92-122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肖汉中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07#2-1、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250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尹本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19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4-69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罗富强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体育街27-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字第0042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邱云芝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50#1-4-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0583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邓梅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3号(原7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90-68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王国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3-4号4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660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王菊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9#1-2层1号房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634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占元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334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0-26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90-60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诚兴装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21626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池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3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85-995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胡来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6-50#3-3-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785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曾桂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6-50#2-4-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2624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曾云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01号后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3)字第00454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名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5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4-159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谭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街武昌路5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直20023756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杨振健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6-50号2单元3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2)第0897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冯珉英,黄银象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7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1)第0234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抚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留重营4-6号4层4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991993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蒋善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0-24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第0040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云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20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国用(私2000)第0214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诚兴装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商2003)字第0772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毛小菊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0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2)第0038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建民,杨新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8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306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吴华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07号4-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525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汪巧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2-3-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2432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廖起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07#1-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2)第0856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万慧君,万慧娟,万慧明,万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4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626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环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334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董汉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0-1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0116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邮政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黄鹤廊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020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国祥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37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424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王良全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路街武昌路107号4-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370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振兴书刊发行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玻璃厂街19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地籍昌字第015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建民,杨新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8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306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爱荣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342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谈小环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8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21708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池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3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地籍05字第995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宗小云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6-50#3-3-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2787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王德臣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1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19992082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孙冬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路73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279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诚兴装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200485,昌20021625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吴定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昌区武昌路14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92-122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才献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3-4#6楼1、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0289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胡来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6-50#3-3-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738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蔡栋国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0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320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金环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17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4-65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孙钱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7,3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9908657A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抚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留重营4-6号4层4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0714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朱友臣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3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第0258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万会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6-50#1-3-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747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叶谷荣,牛福志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路83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00004,昌20000016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诚兴装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3-4号1楼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商2003)第077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姜健青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2单元1楼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1181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钟胜飞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四巷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41655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蔡栋国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0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320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骞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0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地籍93字第25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尹本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19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0194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余红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6-50号1-4-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2)第18924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谭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街武昌路5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2)第1993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雷汉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3-4号3-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825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姚燕庭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4号5层2-3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10798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爱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342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曹水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8#4层70-74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489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业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路77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156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谈小环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8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21708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朝春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0-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481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周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路街武昌路46号3-4-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2)第1092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殷国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6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626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秀英,徐效庭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3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地籍05字第362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贾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黄鹤楼街体育街27号1-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10208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袁春庭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55-159#1层6-8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743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田期颐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0-1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948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曾河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6-50#2-3-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736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吴正发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0-2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地籍93字第36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夏宜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6、48、50号2单元5层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2)第2155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孙钱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7,3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1999)第0023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廖起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07#1-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689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郭义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1单元2楼3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939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黄国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2-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41220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汪巧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2-3-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2856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何惠芳,何承忠,何纪芳,何承全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路8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地籍05字第073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邹建鄂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1-6-3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国用(改2000)字第0713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黄修武,黄修斌,黄修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6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299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谈小环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8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金环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17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国用(私2000第0030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曾和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路7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189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王菊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9#1-2层1号房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386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宗小云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6-50#3-3-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2452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蒋善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0-24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93-18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蔡栋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3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字第0036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杨海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275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房地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路79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直412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郭庆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6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40901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殷国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6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地籍更字第626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叶谷荣,牛福志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路83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1999)第023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吴正发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0-2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93-36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周敦礼,周敦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448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郭富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国用(私2000)第0034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彭友珍,谌金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2-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92-122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杨新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8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3)第0069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邓良成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1-5-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526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经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0-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476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龙树林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3-4#2楼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0242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金环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17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65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家谷,陈家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地籍私字第05-更133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项秀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07#3-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164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甘明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34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9-32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贾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黄鹤楼街体育街27号1-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2)第0020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万慕莲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07#3-3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第0156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爱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342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综合开发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黄鹤廊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7-24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王德臣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1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1999)第0038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汪云程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体育街26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第0094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胡菊英,朱有臣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3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433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湖北省燃料总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10399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顺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6-50#2-4-4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2453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汉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2单元3楼4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535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朱友臣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3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第0258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黄国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2-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2)第0125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建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3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9908299A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国祥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37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424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蔡栋国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0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地籍更字第320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秀英,徐效庭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3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362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曾河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6-50#2-3-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初改2004)字第0358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汪云程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体育街26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136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叶权书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2单元1-5#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0254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邮政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黄鹤廊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地籍昌字第036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吴岳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2单元2楼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1915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夏长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6-50#1-4-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2)第1892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黄启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2-3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980009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业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路77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600442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6-50号2单元2楼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30989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夏长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6-50#1-4-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2789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周敦礼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448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克杨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第0019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金汉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1-5-3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585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胡志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1-4-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085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如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37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第0425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经文,陈建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0-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476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吴定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昌区武昌路14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第00224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又芝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1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1)第0254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郑恩香,郑汉卿,郑黎香,郑渝香,郑介卿,郑竹香,龙惠英,郑菊香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0-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144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周汉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路街武昌路52号2-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2)第1993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杨新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8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306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曾云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01号后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30823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诚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黄鹤廊1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地字91字第30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叶权书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2单元1-5#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商2000)第02974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杨振健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6-50号2单元3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12534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诚兴装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2号2栋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21624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魏绍侬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133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袁智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昌区武昌路155-159#1-9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565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云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20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33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万慕莲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07#3-3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0668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项秀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07#3-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444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周德建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1-3-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693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周敦礼,周敦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字第0020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徐彬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4号6-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526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徐琇瑶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49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第0030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朱桃荣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黄鹤楼西厂口28号(老40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10317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吴定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昌区武昌路14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字第0425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黄启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2-3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地证昌字第9800084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邮政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黄鹤廊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7-209A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高德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20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第00304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昌区文昌阁4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6-405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方文豹,马乐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9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地籍89字第317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名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5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第0025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曹金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8#4层66-70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489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名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5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159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王体健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07#4-3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450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吴正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路街武昌路143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第0425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杨海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275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王一孝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2-1#(老24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21415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王国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3-4号4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446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玲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3-4号2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初改2005)第267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玲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3-4号2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10725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罗富强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体育街27-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679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朱秀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4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第0031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经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0-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476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章焕芝,刘春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1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第0036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池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3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995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吴水莲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18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192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郑鄂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4#2层4、5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497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路79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6-412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彭友珍,谌金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2-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字第0043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袁智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昌区武昌路155-159#1-9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743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李舜卿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2-5-5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1)第0199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曹水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8#4层70-74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746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建民,杨新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8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3)字第0069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戴作義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2单元4楼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3)第0341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姚燕庭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4号5层2-3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2)第1896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周敦礼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448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曾桂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6-50#2-4-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1877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姜健青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2单元1楼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478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开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1-3-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673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蔡栋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3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826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吴岳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2单元2楼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477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周敦礼,周敦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448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李舜卿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2-5-5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475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振兴书刊发行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玻璃厂街19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7-190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章世荣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4#5-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591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蔡栋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3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826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雪沐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0-23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861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万慧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4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626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开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1-3-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526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吴水莲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18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032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何惠芳,何承忠,何纪芳,何承全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路8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446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方文豹,马乐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9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9-3177A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0-26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地籍90字第60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彭友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2-6-5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有(改2000)第0778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章焕芝,刘春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西厂口1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187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曾和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路7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189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章世荣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4#5-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360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诚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黄鹤廊1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600008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曹金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8#4层66-70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746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邱云芝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50#1-4-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2)第0059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爱荣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3)字第0069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吴定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昌区武昌路14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945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钟胜飞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四巷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955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徐彬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4号6-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713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王一孝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2-1#(老24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21415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袁春庭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55-159#1层6-8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565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国祥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37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第0425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冯珉英,黄银象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7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90-36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胡志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1-4-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991807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雪沐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0-23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861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建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3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字第0360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夏宜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6、48、50号2单元5层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21503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经文,陈建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0-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字第0152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克杨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92-131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业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路77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1)字第0164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6-50号2单元2楼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3)第0341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朱友臣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3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433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郑鄂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4#2层4、5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742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王体健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07#4-3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224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黄修武,黄修斌,黄修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6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1)第0209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占元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地籍05字第334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家谷,陈家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133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甘明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34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地籍89字第32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龙树林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3-4#2楼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商2000)第0266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汉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2单元3楼4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827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湖北省燃料总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地籍昌字第045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马乐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9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9-317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郭富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92-74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万慧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4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地籍更字第626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尹本强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路街武昌路107号5-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3)第0931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雪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23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133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田期颐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0-1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地籍05字第948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余红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6-50号1-4-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3000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诚兴装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国用(2004)字第145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钟胜飞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四巷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4)第0063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田期颐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0-1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更948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路77号79号8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6-408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高廷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6号3-4-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1877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骞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0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93-25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雷汉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3-4号3-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535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朝春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0-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地籍更字第481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爱荣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3)第0069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彭友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2-6-5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20001587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彭友珍,谌金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2-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第0043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朝春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40-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481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建民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30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房地籍字第89-12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周敦礼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文昌阁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私2000)第0020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殷继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昌区武昌路18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437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何纪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首义路8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85-446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邓良成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辎重营4-6号1-5-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昌国用(改2000)第07714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毛小菊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武昌区武昌路10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昌92-112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