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4577号


2026-07-02  来源:本站

  潘超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前川街黄陂大道455号江北春天(江北第一府)2栋3单元2层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黄字第201301074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超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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