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2937号
根据(2026)鄂0114执2号之三,张传林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3)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08689号 | 武汉金驰耀楚置地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4001036GB10014F00010012 | 蔡甸区蔡甸街新天大道252号商住项目(金地朗悦里二期)16栋1单元1层(1)商号 |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