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2932号
根据(2026)鄂0105执301号之一,赵春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8)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03756号 | 陈雪平,张佩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3002014GB00002F00050056 | 汉南区东荆街乌金农场清江大队武汉碧桂园三期(峰景)2栋2单元5层3室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