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4542号


2026-07-01  来源:本站

  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武汉市零售贷款中心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新华路231号阳光·新天地1栋/座10层1019号的《期房抵押证明》(证号:江200500620)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武汉市零售贷款中心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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