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4533号


2026-06-30  来源:本站

  李继亭,刘艳玲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雄楚大街44号天华新村8栋1单元5层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4904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继亭,刘艳玲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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