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2909号


2026-06-29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2909号

  根据(2026)鄂0103执2340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江国用(私2007)第146649号 胡家均、胡家武、胡静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3003011GB00099F00010001  江汉区三眼桥二村120号  协执过户(将胡家武名下占有的三分之一份额房产过户至胡文涵名下。) 
2 江2007009515 胡家均、胡家武、胡静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3003011GB00099F00010001  江汉区三眼桥二村120号  协执过户(将胡家武名下占有的三分之一份额房产过户至胡文涵名下。) 
3 江2007000621 胡家均、胡家武、胡静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3003011GB00099F00010001  江汉区三眼桥二村120号  协执过户(将胡家武名下占有的三分之一份额房产过户至胡文涵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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