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4285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湖风景区欢乐大道 301号东湖庭园小区14栋--20栋外围门面东湖风景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86628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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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1 | 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武汉东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马鞍山森林公园吹笛景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提升工程森林驿站 | 420111012000GB00868W00000000 | 1651.2600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