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4462号


2026-06-29  来源:本站

  程忠胜,张彩荣因保管不善,将汉南区纱帽街薇湖路薇湖水岸33栋2单元9层3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8)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0440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忠胜,张彩荣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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