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洪山区和平街团结村兴华·嘉天下2栋1单元4层01室的《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证号:HSBC20090050)/《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洪2009001108)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高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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