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4411号


2026-06-26  来源:本站

  曾卫东,张玉勇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水果湖街东亭小区32栋1单元4层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昌国用(改2009)字第3758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昌2009015413-1,昌2009015413-2)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卫东,张玉勇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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