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6第4450号


2026-06-25  来源:本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2026年8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解放大道213号硚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公告窗口
  联系方式:83762190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书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遗产管理人
1 占存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硚口区韩家墩街解放大道219号2栋1单元4层2号  武房权证省直字第200107438号,硚改国用(2001)字第C03010017-2-8号  占存望   

公告单位: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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