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2848号


2026-06-24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2848号

  根据(2025)鄂0103执5942号,马志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3)武汉市东湖不动产证明第0000417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1003003GB00003F00010251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大道180号纯水岸·东湖三期(A-5,A-6,A-14)T5栋2单元32层3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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