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遗留问题房办理转移登记征询异议公告 公告号2026第73号


2026-06-23  来源:本站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根据武自然资规发(2020)43号文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持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工业路八大家花园44号楼青山政务服务中心(东厅)
  联系方式:86848212

序号

权利人(出卖人)

买受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宋文主 韩惠敏 洪山区(武汉化学工业区)康美街21号黎明村还建小区9栋4单元401室 420107011011GB00022F00090031  119.5700   
2 宋文主 高五民 洪山区(武汉化学工业区)康美街21号黎明村还建小区9栋3单元601室 420107011011GB00022F00090045  119.5700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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