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2812号


2026-06-23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2812号

  根据《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5)鄂0103执恢1204号之一,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8)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102051号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10016GB00001F00010169  武昌区武昌区中南路18号中勘大厦1号楼/单元15层1号等69套  依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文书《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5)鄂0103执恢1204号之一内容,解除位于武昌区中南路18号中勘大厦1号楼/单元15层1号等69套不动产的抵押(解押清单详见业务号WUBQ2026029508)。送达人员:曹浩宇。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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