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2810号
根据(2026)鄂0191执恢335号之一,张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武房权证经字第2011005041号 | 秦玉芳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4070002GB00240F00010013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8R地块金色港湾米兰苑3-3-201 | 协助过户转移登记至张秀(公民身份号码:42108319861016478X)名下,产证作废。 |
| 2 | 武开国用(商2011)第618号 | 秦玉芳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4070002GB00240F00010013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8R地块金色港湾米兰苑3-3-201 | 协助过户转移登记至张秀(公民身份号码:42108319861016478X)名下,产证作废。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