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2792号
根据(2026)鄂0103执526号之三,舒利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11625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6002017GB00004F00040134 | 武昌区徐家棚街团结路16号东原锦悦4栋2单元1层3室、4栋2单元1层2室 | |
| 2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11625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6002017GB00004F00040135 | 武昌区徐家棚街团结路16号东原锦悦4栋2单元1层3室、4栋2单元1层2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