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2743号


2026-06-17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2743号

  根据(2025)鄂0103执5399号之三,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8)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证明第0041238号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2415003GB00008F00020309  东西湖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银潭路9号汇悦城建设项目2栋/单元18层12办号  依据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鄂0103执5399号之三解除抵押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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