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2728号
根据(2025)鄂0103执5399号之三,余三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0)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5673号 | 武汉通宇国际数码控股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2415003GB00008F00020309 | 东西湖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银潭路9号汇悦城建设项目2栋/单元18层12办号 | 协执过户,买受人:余三平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