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2727号
根据(2026)鄂0117执恢20号之一,蔡春燕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武新国用(2016)第787号 | 王金才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7001034GB02004F00010060 | 新洲区邾城街章林村龙腾大道以南(祥和.盛世二期)6号楼1单元12层4室 | |
| 2 | 新2016001212号 | 王金才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7001034GB02004F00010060 | 新洲区邾城街章林村龙腾大道以南(祥和.盛世二期)6号楼1单元12层4室 |
新洲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