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2715号


2026-06-17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2715号

  根据(2026)鄂0112执恢35号,万林霞(代理人:张国成)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42126号 赵潇潇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2413009GB00040F00250046  东西湖区金地·格林春岸金地·格林春岸四期高层13号楼/单元11层1室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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