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4156号


2026-06-15  来源:本站

  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光大道18号高科大厦13层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新国用(商2009)第00955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湖字第200900948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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