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2681号
根据(2025)鄂0102执4391号之三,张洧玮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1)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25874号 | 吴林峰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2002002GB00012F00010219 | 江岸区新村街发展大道525号居住、公共设施(胜华村K2)盛景天地公馆1栋1单元26层2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