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4074号


2026-06-12  来源:本站

  苏颖峰因保管不善,将东西湖区新城八路博大.城市星座博大.城市星座10栋2单元单元5层50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东国用(2011)第111211276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东字第201101384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颖峰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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